自2020年12月1日起,上海医保患者、异地医保患者均可在门诊、住院持社保卡按照上海市二级医保收费标准结算。1、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结算?按上海市医保政策的规定,参保人员类型包括:上海市城镇职工(在职、退休),城乡居民,医疗互助帮困(仅限门诊就医),异地参保人员需要先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…